于1997年12月13日,和弟弟坐上开封至杞县的中巴车回家,在车行驶中,有一歹徒持刀抢劫,为了全车旅客的安全,奋不顾身和歹徒搏斗。在和歹徒搏斗期间,多处受伤,这时弟发现和歹徒搏斗也前去帮忙。车还在一致往前行驶,快到祥符大道南口时被我俩制服,车停了下来,车上旅客报警,公安干警把歹徒带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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